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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与制作

   室内装饰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需要,合理、完美地组织和塑造具有美感而又舒适、方便的室内环境的一种综合性艺术。是环境艺术的一个门类,又称室内设计。它融合了现代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并与建筑设计、装饰艺术、人体工程学、心理学、 美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就其研究的范围和对象而言,室内装饰又可分为家庭室内装饰、宾馆室内装饰 、商店室内装饰、博物馆室内装饰、办公环境室内装饰、公共设施室内装饰。 
   室内设计泛指能够实际在室内建立的任何相关物件:包括:墙、窗户、窗帘、门、表面处理、材质、灯光、空调、水电、环境控制系统、视听设备、家具与装饰品的规划。

   室内设计研究的对象简单的说就是研究建筑内部空间的围合面及内含物。通常习惯把室内设计按以下几种标准进行划分:
      按设计深度分:室内方案设计、室内初步设计、室内施工图设计。
      按设计内容分:室内装修设计、室内物理设计(声学设计、光学设计)、室内设备设计(室内给排水设计、 室内供暖、通风、空调设计、电气、通讯设计)、室内软装设计(窗帘设计、饰品选配)、室内风水等。
      按设计空间性质分:居住建筑空间设计、公共建筑空间设计、工业建筑空间设计、农业建筑空间设计。
      最常见的分类即公装(公共建筑空间设计)、家装(居住建筑空间设计)。
   室内装饰设计遵循的原则主要概括为四大类:

一 功能性原则
    包括满足与保证使用的要求,保护主体结构不受损害和对建筑的立面、室内空间等进行装饰这三个方面;

二 安全性原则
    无论是墙面、地面或顶棚,其构造都要求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符合计算要求,特别是各部分之间的连接的节点,更要安全可靠。

三 可行性原则
    之所以进行设计,是要通过施工把设计变成现实,因此,室内设计一定要具有可行性,力求施工方便,易于操作。

四 经济性原则

    要根据建筑的实际性质不同和及用途确定设计标准,不要盲目提高标准,单纯追求艺术效果,造成资金浪费,也不要片面降低标准而影响效果,重要的是在同样造价下,通过巧妙地构造设计达到良好的实用与艺术效果。